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上海沅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湖南維勝科技電路板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東二路10號 |
法定代表人 |
陳炳義 |
成立時間 |
1989-07-24 |
注冊資本 |
美元 17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61660070-9 |
經營范圍 |
生產印刷電路板、電子器件、印刷版設備和其他外圍設備、電路板裝配;上述產品自銷 |
職工人數 |
896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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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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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0149.970000萬元 |
-306.700000萬元 |
-44.16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8638.030000萬元 |
8103.000000萬元 |
20535.03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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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制) |
2011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30362.900000萬元 |
648.620000萬元 |
1097.29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7593.820000萬元 |
7014.640000萬元 |
20579.19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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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制)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3-31 |
6736.870000萬元 |
111.000000萬元 |
160.510000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8803.570000萬元 |
8110.300000萬元 |
20693.28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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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上海東洲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4-19 |
評估基準日 |
2012-06-30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德勤華永會計事務所北京分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其他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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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18461.300000萬元 |
18665.3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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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10986.440000萬元 |
11118.6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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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
1215.900000萬元 |
7599.49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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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1811.690000萬元 |
1996.13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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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32475.330000萬元 |
39379.6339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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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11858.430000萬元 |
11858.43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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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11858.430000萬元 |
11858.43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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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20616.900000萬元 |
27521.2039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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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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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原股東不放棄優先受讓權。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中的特別事項說明。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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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8669.1793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產權交易機構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保證金人民幣2000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確認,成為產權標的待定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取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要約以及競買文件中約定的交易條件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4.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5.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聯交所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在聯交所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b.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
6.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本次交易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含保證金)。
7.標的公司現有股東未放棄優先受讓權,現有股東有權就擬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
8.受讓方如為標的企業現有股東以外的其他主體,則受讓方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須與標的企業的現有股東協商共同訂立標的企業的新的合資合同及章程,并獲得標的企業原審批機構的批準,
9.意向受讓人在受讓本標的同時,需同時受讓湖南維勝科技有限公司35%股權項目,且需同步辦理該兩家公司的股權轉讓相關手續。
10.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應在掛牌期間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繳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未交納保證金或未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必須為具有良好商業信譽的企業法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標的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接受采用信托和委托方式的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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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00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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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長沙市雨花路161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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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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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