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上海寶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蘆潮港路1758號1幢8298室 |
法定代表人 |
金良順 |
成立時間 |
2000-12-21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7244.9215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yè)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經營規(guī)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10000703134398P |
經營范圍 |
軟、硬件的開發(fā)建設;資產委托管理及經營;高科技投資;房地產業(yè)及相關項目的投資;接受委托對企業(yè)進行資產重組、股份制改造、兼并收購、企業(yè)形象策劃(上述經營范圍除專項規(guī)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150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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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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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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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光大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9.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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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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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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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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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石化城市建設綜合開發(fā)公司 |
1.6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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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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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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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市醫(yī)藥保健品進出口有限公司 |
1.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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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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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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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4.230000萬元 |
14199.09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96864.420000萬元 |
2398.750000萬元 |
94465.670000萬元 |
|
審計機構 |
上海江南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2013年度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
11633.770000萬元 |
13120.23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85018.510000萬元 |
1853.960000萬元 |
83164.550000萬元 |
|
審計機構 |
上海江南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yè)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201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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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150000萬元 |
888.890000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97775.910000萬元 |
2421.350000萬元 |
95354.5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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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2-18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律師事務所 |
華誠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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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
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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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95354.560000萬元 |
96067.6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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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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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上海寶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屬被投資單位眾多,但由于出讓方所持股份較少,為不具有對標的公司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無法對標的公司及下屬投資單位進行現場核實,無法進一步取得標的公司下屬被投資公司的相關資料,出讓方也無法提供對標的公司及其下屬各子公司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的工作條件,標的公司也未提供未來現金流的預測,故本次評估采用股利折現法進行評估。因此收益法評估結論系依據委托方提供的標的公司近年審計報告和評估基準日標的公司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分析得出。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有無繼續(xù)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存續(xù)發(fā)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人遞交舉牌申請后,應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交付人民幣60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掛牌期滿后如僅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人,則采用協議方式成交,該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則在掛牌公告期滿后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讓人所遞交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經過競價,產生最終受讓人后,受讓人遞交的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遞交的保證金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按規(guī)定返還。
2.意向受讓人被確定為最終受讓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與出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產權轉讓剩余的部分價款須在轉讓雙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期限內一次付清。
3.為保護出讓人的合法經濟利益,保護真實意向受讓人的合法利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人,出讓人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當事人一旦舉牌,即為對此的承諾。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人的保證金將全部被扣除:
(1)意向受讓人已有效辦理受讓手續(xù)后(即交付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時未參加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意向受讓人最終被確認為受讓人,因為非出讓人原因,受讓人未與出讓人達成《產權交易合同》的;
(5)出現其他違反產權轉讓相關規(guī)則情形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人應是中國境內注冊并續(xù)存的獨立法人或者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備良好的銀行信用、市場信用、商業(yè)信譽和社會信譽,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人不得采用聯合受讓或信托、委托等方式進行交易及受讓。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6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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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電路370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0.238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0.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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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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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10個周期。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fā)布媒體名稱 |
《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