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中國華電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黑龍江省龍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35號 |
法定代表人 |
申鉉植 |
成立時間 |
1992-08-18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30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12697106-4 |
經營范圍 |
煤炭批發經營、重油電站設備、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及配件,自動化設備,技術人員培訓及技術信息咨詢服務,貨物進出口(國家禁止的項目除外,國營貿易管理或國家限制的項目取得授權或許可后方可經營)。 |
職工人數 |
25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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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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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4517.870000萬元 |
611.030000萬元 |
534.14000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245.060000萬元 |
189.340000萬元 |
5055.7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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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2-10-31 |
57.700000萬元 |
-865.020000萬元 |
-865.020000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5683.050000萬元 |
387.690000萬元 |
5295.3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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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1-12 |
評估基準日 |
2013-04-30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批復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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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3449.810000萬元 |
3449.81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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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 |
632.550000萬元 |
637.9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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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2074.010000萬元 |
2386.17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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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6156.370000萬元 |
6473.9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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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
長期負債 |
368.220000萬元 |
368.2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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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382.990000萬元 |
382.99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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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5773.380000萬元 |
6090.91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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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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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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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6091.0000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保證金1827.00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項目掛牌期間只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以遞交保證金為準),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該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競價方式,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經過競價方式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由聯交所按規定返還。
2.如本項目以協議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如本項目以競價方式成交,最終受讓方應按競價方案的規定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前期支付的保證金轉為價款的一部分)全額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1)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意向受讓方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1)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2)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3)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注冊并持續合法經營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以電力生產為主營業務,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5億元人民幣。(以公司營業執照為準)
3.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舉牌時提供本項目掛牌期間不低于掛牌價格的銀行存款證明或資信證明。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舉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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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827.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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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內大街2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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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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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