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上海新工聯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浙江天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杭州市華星路99號(杭州東軟創業大廈) |
法定代表人 |
應苗富 |
成立時間 |
2002-10-31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1000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74413501-2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環保工程總承包、環保產品及技術開發、電力工程設計;環保工程、環保設施營運及技術服務;煙氣處理、廢污水處理、固體廢棄物(不含危險廢物)處理的相關工程設計、咨詢及工程總承包,噪音治理、環保及能源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經濟信息及工程咨詢服務;金屬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學危險品及易制毒化學品)、五金交電的銷售。(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
職工人數 |
220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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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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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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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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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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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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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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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38645.256223萬元 |
9709.792997萬元 |
8577.377119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16207.806814萬元 |
83850.546035萬元 |
32357.26077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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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萬邦分所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31626.940799萬元 |
7159.390065萬元 |
6143.64029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01388.620836萬元 |
72794.099742萬元 |
28594.52109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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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天健會計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5-08-31 |
91727.760792萬元 |
8723.113548萬元 |
7603.039787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21053.955135萬元 |
83036.997626萬元 |
38016.95750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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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浙江中聯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9-10 |
評估基準日 |
2014-09-30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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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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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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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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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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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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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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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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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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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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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29580.010000萬元 |
35468.06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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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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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的掛牌價格在標的評估值的基礎上存在溢價,增值部分主要為評估基準日到2015年6月30日之間標的公司的盈利。
2、其他事宜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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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1)重大期后事項
本次評估基準日后至報告出具日之前,2015年3月1日銀行存貸款利率發生了變化(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本次評估,資產基礎法未考慮基準日后利率變化對估值的影響;收益法估值中財務費用按照企業實際情況估算,未考慮基準日后出具報告前的利率變化。
(2)截止評估人員現場結束日,標的公司的子公司浙江清新天地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與其當初的資產轉讓方浙江大唐烏沙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就雙方簽訂的《浙江大唐烏沙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4×600MW燃煤發電機組的配套脫硫裝置及相關資產收購協議》履行情況存在糾紛,導致評估人員無法對浙江清新天地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全面評估,本次按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值確定評估值。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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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產權交易機構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353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認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履約保證金,待受讓方支付完畢剩余價款后,該履約保證金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履約保證金,待受讓方支付完畢剩余價款后,該履約保證金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中國產權交易報價網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本項目的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在征集到受讓方后,無法正常推進本次交易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中國產權交易報價網進行有效報價的;③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③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④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4.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5.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書面確認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內容及其所涉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且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在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須提供2012-2014年三年審計報告),且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以2014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3.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須在遞交受讓申請時提供掛牌期間內銀行出具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
4.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主體,且意向受讓方不得采取委托(含隱名委托)、信托方式舉牌受讓。
6.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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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53.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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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浙江華業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寧波市北侖區新碶明州西路609號5幢1號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8838%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8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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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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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