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xiàn)委托(上海新工聯(lián)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遼寧省華源醫(yī)藥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沈陽市和平區(qū)和平南大街35號10-2室 |
法定代表人 |
單寶華 |
成立時間 |
1992-12-05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88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guī)模 |
小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73421862-3 |
經營范圍 |
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藥品)(有效期至2016年1月3日)、保健食品批發(fā)、保健用品、消毒、消殺用品(不含危險化學品)銷售、日用品、化妝品、百貨、農副產品(糧油除外)銷售。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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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不表示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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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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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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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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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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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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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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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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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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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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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shù)據(jù)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3033.027807萬元 |
11.755313萬元 |
8.407467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031.495128萬元 |
973.230958萬元 |
58.26417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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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遼寧中大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shù)據(jù)出自企業(yè)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201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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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242.858743萬元 |
1175.052002萬元 |
67.80674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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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華潤總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3-21 |
評估基準日 |
2013-06-30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遼寧中大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上海翰森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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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1226.080000萬元 |
1226.08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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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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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1242.860000萬元 |
1245.7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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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1175.050000萬元 |
1175.05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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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1175.050000萬元 |
1175.05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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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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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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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在交易所的備查文件。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1)截至評估基準日,轉讓方由于無經營資金,導致無法租賃辦公場所,現(xiàn)處于停業(yè)狀態(tài),并已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轉讓方現(xiàn)進行清理和清算階段。
(2)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公司曾承租的原沈陽醫(yī)藥集團在大東區(qū)大十字街138號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的主營業(yè)務大樓,在2008年6月已被政府拆遷,由于在2008年9月,遼寧省高院判決中國華源遼寧公司與沈陽醫(yī)藥集團聯(lián)營協(xié)議不確立,使標的公司未能成為該物業(yè)的拆遷補償對象,并直接導致標的公司曾停止經營。該公司于2011年初在上級主管單位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才恢復經營,本次評估未考慮此因素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
其他信息 |
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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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80.0000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有無繼續(xù)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存續(xù)發(fā)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產權交易機構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24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xié)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2.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xié)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tǒng)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模嚓P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guī)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tǒng)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讓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拍賣、招投標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guī)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
4.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5.本項目為現(xiàn)狀轉讓,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jù)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公告之內容。
6.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yè)其他股東,應在掛牌期間向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現(xiàn)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未交納保證金或未在競價現(xiàn)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成立且有效續(xù)存的企業(yè)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商業(yè)信用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讓方須提供掛牌期間內銀行出具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銀行存款證明。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主體,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隱名委托等方式申請受讓。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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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4.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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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華源遼寧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沈陽市于洪區(qū)昆明湖街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聯(lián)營企業(yè)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9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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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潤總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華潤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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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fā)布媒體名稱 |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