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洛陽新晶潤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洛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河洛路39號 |
法定代表人 |
丁建洛 |
成立時間 |
2007-12-18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339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670067829 |
經營范圍 |
低輻射鍍膜玻璃、陽光控制鍍膜玻璃、中空玻璃、安全玻璃及其復合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建筑材料、裝飾材料的銷售;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各類建筑幕墻的設計與施工;提供國內、國際技術服務;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職工人數 |
192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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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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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603.671148萬元 |
-1066.095360萬元 |
-1056.223805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2626.892218萬元 |
9881.821983萬元 |
2745.07023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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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096.533287萬元 |
78.133746萬元 |
87.013821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4127.333307萬元 |
10276.145823萬元 |
3851.18748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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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4-02-28 |
360.000000萬元 |
-72.000000萬元 |
-72.000000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13484.000000萬元 |
9874.000000萬元 |
3610.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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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1-06 |
評估基準日 |
2013-03-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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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1385.670000萬元 |
1417.33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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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10909.030000萬元 |
11916.7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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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
251.000000萬元 |
251.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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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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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12626.890000萬元 |
13666.24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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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3927.820000萬元 |
3927.8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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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負債 |
5954.000000萬元 |
5954.00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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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9881.820000萬元 |
9881.8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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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2745.070000萬元 |
3784.42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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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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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股東洛陽晶潤鍍膜玻璃有限公司為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標的企業使用的“洛玻”商標為由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有。根據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文件(洛玻【2004】121號)8.2.1條規定: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員單位使用“洛玻”品牌標示進行生產經營,是否收費,由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品牌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 2、標的企業房屋建筑物除南倉庫外,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占用的土地使用權為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公司所有,但未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3、2013年度主要財務指標采自2013年1-3月審計報告; 4、其他事項詳見本項目評估報告、審計報告等文件。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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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是
具體為: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繼續履行與現有職工的勞動合同。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產權交易機構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535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由產權交易機構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535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拍賣、招投標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產權交易機構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4.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在成為標的企業股東后,繼續履行與現有職工的勞動合同。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7.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擬參加受讓的,應該在掛牌期間向聯交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繳納保證金。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的、未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未在競價現場同等條件下行駛有限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放棄優先購買權。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境內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得采用信托方式舉牌
4.意向受讓人近三年內無重大訴訟風險以及不良行為記錄等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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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535.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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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南路國貿大廈34樓01-02、15-22、23AB、26-28房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7.2%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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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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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9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