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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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福建省石獅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石獅市九二路興達大廈 |
法定代表人 |
陳連進 |
成立時間 |
1994-06-30 |
注冊資本 |
人民幣 10530.000000萬元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組織機構代碼 |
70522510-3 |
經營范圍 |
自來水供水(有效期至2011年4月15日),自來水工程設備、建筑材料的批發、零售。(以上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后方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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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456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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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老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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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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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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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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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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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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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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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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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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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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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年度審計報告 |
2010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2753.757556萬元 |
10225.286951萬元 |
5282.413160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8606.223785萬元 |
36585.878365萬元 |
32020.3454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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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泉州眾和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 |
2009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1768.336161萬元 |
10002.587916萬元 |
4936.746403萬元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4510.951072萬元 |
24616.942012萬元 |
29894.0090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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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 |
泉州眾和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1-02-28 |
2515.283698萬元 |
273.660127萬元 |
156.138589萬元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75495.162162萬元 |
43138.307340萬元 |
32356.85482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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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國家電網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0-11-24 |
評估基準日 |
2010-05-31 |
基準日審計機構 |
泉州眾和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弘嘉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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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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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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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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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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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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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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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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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28721.150000萬元 |
39398.040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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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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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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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無 |
其他信息 |
無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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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1135.336500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
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
有無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
有無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本次股權轉讓的保證金為340.60萬元。如本項目在掛牌期間只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交易保證金在支付完剩余產權交易價款后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轉讓方式,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在支付完剩余產權交易價款后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其余競買人支付的保證金按規定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應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人民幣340.60萬元匯入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所指定賬戶,并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產權交易價款(含前期支付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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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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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40.6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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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福建省石獅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石獅市九二路城標南側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9%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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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國家電網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國家電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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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9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發布媒體名稱 |
《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