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華特裝飾藝術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路2號院四號樓617室) |
法定代表人 |
顧鴻興 |
成立時間 |
1995-01-27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209854-7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建筑裝飾工程設計、施工;承辦展覽展銷會;銷售裝飾材料、建筑材料、金屬材料、工藝美術品、家具、家用電器。(未取得行政許可的項目除外) |
職工人數 |
1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45% |
2 |
北京凱翔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
40% |
3 |
北京金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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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324.12 |
-27.69 |
-29.17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92.86 |
464.4 |
-71.54 |
審計機構 |
無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6-30 |
189.93 |
1.78 |
1.78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661.57 |
731.32 |
-69.76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國友大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7-01 |
評估基準日 |
2012-09-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309.8 |
333.86 |
負債總計(萬元) |
383.5 |
383.5 |
凈 資 產(萬元) |
-73.7 |
-49.64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29.784(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高默克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未進行2012年度財務審計,相關財務數據出自標的企業2012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2、其他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花園路2號 |
法定代表人 |
趙暉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205.48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202501-4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5%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380-9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金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紅蓮南路28號6-1幢20191室 |
法定代表人 |
趙暉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7533.84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房地產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113394-5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5%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380-9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5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本項目掛牌公告期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遞交產權受讓申請的同時,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
2、意向受讓方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交易保證金4.5萬元。如項目掛牌期滿,只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該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本項目掛牌期滿,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3、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做出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直接全部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并有權無須征得受讓方同意而重新將本項目掛牌交易:①意向受讓方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兩家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程序或在后續競價程序中應價低于掛牌價格的;③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④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情形。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股權轉讓后同意標的企業與原職工繼續執行原勞動合同。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股權轉讓后同意繼續維持標的企業現有經營主業,保持企業存續穩定發展。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及財務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5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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