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北方奧萊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及34450萬元債權 |
標的名稱 | 青島北方奧萊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及34450萬元債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914 | 掛牌價格 | 560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中國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1-09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2-04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青島北方奧萊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市鶴山東路2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杜新建 | |||||
成立時間 | 2015-05-14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貿易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33417048-0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零售服裝、百貨、鞋帽、工藝品、鐘表、眼鏡、鮮花、家電、電子產品;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港中旅(青島)海泉灣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 | - | -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 | - | - |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10-25 | 0 | -0.02 | -0.02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44090.98 | 39091 | 4999.98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深圳市明洋資產評估事務所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0-30 | |||||
評估基準日 | 2015-10-25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44090.98 | 60631.04 | ||||
負債總計(萬元) | 39091 | 39091 | ||||
凈 資 產(萬元) | 4999.98 | 21540.04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55990.04(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遼寧中鼎盛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情況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港中旅(青島)海泉灣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山東省[370000]青島市[370200]即墨市[370282]青島即墨市鶴山路東端海泉灣度假區 | |||||
法定代表人 | 傅卓洋 | |||||
注冊資本(萬元) | 美元 138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6453525-1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43529002 | |||||
批準單位名稱 | 港中旅(青島)海泉灣有限公司股東會 |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560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受讓方應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繳納16800萬元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網絡競價程序,該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轉讓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網絡競價程序的;(3)在網絡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交易價款在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截止2014年12月31日,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提供2014年度審計報告)。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受讓。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68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