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西安航天民芯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陜西省-西安市(西安市高新區高新六路38號騰飛創新中心A-2-9) |
法定代表人 |
趙元富 |
成立時間 |
2011-02-15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電子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56604179-2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集成電路設計;集成電路應用技術開發;集成電路產品銷售;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經營(國家禁止和限制的貨物與技術出口除外);技術服務與技術咨詢;軟件開發及軟件技術服務。(以上經營范圍凡涉及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從其規定) |
職工人數 |
38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時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 |
95% |
2 |
西安領先微電子有限公司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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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462.59 |
3.47 |
1.27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853.29 |
1170.89 |
682.4 |
審計機構 |
北京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9-30 |
4647.07 |
41.58 |
32.5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783.5 |
1748.51 |
1034.99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正衡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0-21 |
評估基準日 |
2013-05-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766.07 |
- |
負債總計(萬元) |
1733.22 |
- |
凈 資 產(萬元) |
1032.85 |
1194.1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34.471(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長濟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時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豐臺區[110106]北京市豐臺區東高地四營門北路2號科研樓 |
法定代表人 |
王亞文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技術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8170197-6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9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95%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4071 |
批準單位名稱 |
北京時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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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34.471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34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掛牌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上述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上述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全額無息返還。
3、如非轉讓方的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競價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帳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4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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