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內蒙古魯能大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巴雁鎮雁北區) |
法定代表人 |
國漢斌 |
成立時間 |
2006-07-01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煤炭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9715645-8 |
經營規模 |
大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無 一般經營項目:能源、重化工生產籌建;對化工企業、鐵路、鐵礦、水庫的投資;煤炭銷售、與煤炭生產銷售相關原料的生產采購與供應等。 |
職工人數 |
12997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神華國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70% |
2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20% |
3 |
內蒙古大雁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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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49276.19 |
-18733.64 |
-19030.02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501129.54 |
358947.67 |
142181.86 |
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0-31 |
296404.43 |
-7495.06 |
-8536.65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658665.15 |
521685.67 |
136979.48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1-18 |
評估基準日 |
2012-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501129.54 |
526876.7 |
負債總計(萬元) |
358947.67 |
358947.67 |
凈 資 產(萬元) |
142181.86 |
167929.03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33585.806(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其他事項披露詳見基準日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內大街2號 |
法定代表人 |
云公民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79241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7-X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7X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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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33585.806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北交所出具《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一億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為準)。
2、如本項目在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確定受讓方,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買保證金,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全部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項目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網絡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能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4、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全部價款支付至(不含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北交所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國境內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商業信用。
3、意向受讓方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且受讓方不得采用隱名委托方式舉牌。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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