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太原機車新雅裝潢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杏花嶺區解放北路10號) |
法定代表人 |
宋永和 |
成立時間 |
2007-06-25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6446451-0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 一般經營項目:室內裝飾;門窗加工、安裝等。 |
職工人數 |
5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北車集團太原機車車輛廠 |
40% |
2 |
宋永和 |
37.38% |
3 |
崔濤 |
5.75% |
4 |
邱克勤 |
5.01% |
5 |
蘆志芳 |
4% |
6 |
徐建清 |
3.04% |
7 |
范明飛 |
2.5% |
8 |
楊冀紅 |
2.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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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1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72.68 |
-19.32 |
-21.1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15.71 |
77.13 |
38.58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7-31 |
22.61 |
0.7 |
0.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20.42 |
170.83 |
49.6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2-12-28 |
評估基準日 |
2012-03-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122.58 |
128.07 |
負債總計(萬元) |
87.85 |
87.85 |
凈 資 產(萬元) |
34.73 |
40.22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6.08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華晉分所 |
律師事務所 |
山西三晉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納入評估范圍的房屋“游藝室97”,至評估基準日未過戶,太原機車車輛廠承諾該房產產權歸太原機車新雅裝潢有限公司所有,且盡快辦理相關過戶手續,所占用的土地為租賃太原軌道交通裝備責任有限公司的土地,太原機車新雅裝潢有限公司與太原軌道裝備有限責任公司簽有土地租賃協議,租期為10年,年租金6000元。此次評估不包含土地使用權價值。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是 |
管理層持有
及擬受讓標
的企業國有
產權情況 |
管理層(自然人)擬受讓國有產權申請 |
姓 名 |
所在單位 |
職 務 |
現持有產權比例 |
擬受讓產權比例 |
宋永和 |
太原機車新雅裝潢有限公司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37.38% |
77.38% |
|
受讓國有產
權的目的及
相關后續計
劃 |
維持公司原有發展戰略不變,保證公司健康良好發展。 |
是否改變標
的企業的主
營業務及改
變方向 |
否 |
是否對標的
企業進行重
大重組及重
組內容 |
否 |
備注 |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北車集團太原機車車輛廠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山西省[140000]太原市[140100]杏花嶺區[140107]太原市杏花嶺區解放北路10號 |
法定代表人 |
霍艷軍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8073.4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1011589-6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9930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6.088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受讓方資格確認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掛牌價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該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被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100%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未能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的。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8264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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