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地集團北京巖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中冶地集團北京巖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913 | 掛牌價格 | 1103.24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1-06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2-03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冶地集團北京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通州區翠屏西路104號) | |||||
法定代表人 | 王清 | |||||
成立時間 | 2002-09-0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7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4264499-9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專業承包;租賃建筑設備(不含起重設備)、儀器;地震災害治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基發展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12.07 | -12.09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506.43 | 10.25 | 496.18 |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7-31 | 0 | -9.38 | -9.36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486.82 | 0 | 486.82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0-27 | |||||
評估基準日 | 2015-07-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486.81 | 1057.85 | ||||
負債總計(萬元) | 0 | 0 | ||||
凈 資 產(萬元) | 486.81 | 1057.85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057.85(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廣森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現有房產位于通州區翠屏西路104號,已出租給北京醍醐堂科技發展公司作為經營辦公場地使用,租賃期從2015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0日止,年租金22萬元整,租賃保證金5萬元整租賃合同并無限制性條款。租賃合同存于北交所備查。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基發展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通州區[110112]北京市通州區新華北街33號218房間 | |||||
法定代表人 | 崔文志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5547.35504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6516780-6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 |||||
組織機構代碼 | 400006022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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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03.24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通過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200萬元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意向受讓方承諾在北京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三個工作日內將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全部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5)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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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財務狀況;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得采用信托、基金和委托方式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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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最多延長2個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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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