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拖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6%股權 |
標的名稱 | 中國一拖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6%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7038 | 掛牌價格 | 4273.8012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2-29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1-26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河南省-洛陽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國一拖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河南省-洛陽市(洛陽市建設路154號)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二龍 | |||||
成立時間 | 1997-03-31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7108742-X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等。 | |||||
職工人數 | 44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 88.6% | ||||
2 | 國機重工(洛陽)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 6% | ||||
3 | 一拖(洛陽)柴油機有限公司 | 4.2% | ||||
4 | 一拖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 | 0.6% | ||||
5 |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 | 0.6%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1556.79 | 9087.98 | 6317.9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78954.55 | 308177.54 | 70777.01 | ||||
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10-31 | 9594.77 | 8496.59 | 6648.29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473403.55 | 398927.55 | 74476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2-16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378954.55 | 379407.56 | ||||
負債總計(萬元) | 308177.54 | 308177.54 | ||||
凈 資 產(萬元) | 70777.01 | 71230.02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4273.8012(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河南松皓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4年標的公司累計凈利潤6317.98萬元,2015年4月21日標的企業股東會決議對各股東分紅2500萬元,2015年5月22日轉讓方收到分紅款150萬元。因本次交易價格計算基準日為2014年12月31日,轉讓方承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該筆分紅款返還。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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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國機重工(洛陽)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河南省[410000]洛陽市[410300]老城區[410302]河南省洛陽市老城區中州中路72號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洛予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5815.036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1480100-5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6%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6%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803-4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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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273.8012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1282.14萬元產權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1)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2)若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意向受讓方經一次報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原股東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節。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一次性付清除保證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款。 3、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不予退還:(1)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掛牌期滿后,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報價的;(3)被確定為受讓方,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及未能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若成為受讓方,同意標的企業繼續履行現有員工的勞動合同,保持員工薪酬和福利水平的穩定,連續計算員工工齡,保證員工的其他合法權益不受損害;(2)在產權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同意交易所無條件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3)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能夠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價款。 5、意向受讓方獲得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標的企業資產的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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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根據《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凈資產不低于總資產的30%(以2014年度審計報告數據為準);(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提供近兩年經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3)意向受讓方為金融機構的,應資信良好,最近2年未受到境內外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意向受讓方為非金融機構的,應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2、根據《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除具備上述條件之外,還應具備:(1)具有3年以上經營管理財務公司或類似機構的成功經驗;(2)自身或關聯方投資入股的財務公司不得超過2家;(3)成為受讓方后,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財務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4)受讓資金須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受讓。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照上述法律法規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條件,北交所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意向受讓方必然通過監管機構的審批,若因意向受讓方自身資格條件原因未能通過監管部門審批的,須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3、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融資能力及財務支付能力,并在提交受讓申請的同時提供由金融機構出具的不低于標的掛牌價的存款證明(若為不同機構出具,須為同一時點)。 4、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股權轉讓不接受聯合受讓、信托受讓、境外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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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282.14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2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最多延長1個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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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