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普天瓷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景德鎮普天瓷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963 | 掛牌價格 | 0.0005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11-26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2-23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江西省-景德鎮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景德鎮普天瓷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江西省-景德鎮市(新廠東路142號(普天通信設備廠內)) | |||||
法定代表人 | 耿保權 | |||||
成立時間 | 2004-02-23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5679652-0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日用陶瓷、藝術陶瓷、特種陶瓷設計、開發、制造(不含使用梭式窯)、銷售;配線通信設備、器材制造和銷售。*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景德鎮普天科技有限公司 | 80% | ||||
2 | 景德鎮普天通信服務公司 | 2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1.36 | -12.53 | -12.72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85.85 | 574.52 | -388.66 | ||||
審計機構 |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10-31 | 12.46 | -24.1 | -24.1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42.77 | 555.53 | -412.77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4-08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1-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93.36 | 87.86 | ||||
負債總計(萬元) | 569.91 | 569.91 | ||||
凈 資 產(萬元) | -376.55 | -482.05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482.05(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中資信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億達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截止2015年10月30日,景德鎮普天科技有限公司對景德鎮普天瓷業有限公司債權金額合計為人民幣161.76萬元。 2、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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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景德鎮普天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江西省[360000]景德鎮市[360200]珠山區[360203]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新廠東路299號 | |||||
法定代表人 | 吳金山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106.0191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5878407-9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8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8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57X | |||||
批準單位名稱 | 景德鎮普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景德鎮普天通信服務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江西省[360000]景德鎮市[360200]珠山區[360203]黃泥頭 | |||||
法定代表人 | 耿保權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3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5878689-1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2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57X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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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0.0005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如本項目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須交納1萬元競價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最終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轉為部分或全部交易價款。若保證金低于成交價格,則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若保證金高于成交價格,則超過的部分由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返還。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①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②同意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由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承繼;③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④承諾在受讓本標的的同時須受讓在北交所掛牌的景德鎮普天凱特通信設備有限公司55.47%股權、景德鎮佳誠通信器材有限公司20%股權、景德鎮普天物業服務有限公司94%股權。 4、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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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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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否 | ||||
交納金額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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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