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銀隆電業有限公司14.245%股權 |
標的名稱 | 湖北省谷城銀隆電業有限公司14.245%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595 | 掛牌價格 | 1161.11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03-10 | 掛牌期滿日期 |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湖北省-襄樊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湖北省谷城銀隆電業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湖北省-襄樊市(谷城縣城關鎮西大街公園路) | |||||
法定代表人 | 劉承立 | |||||
成立時間 | 1994-09-25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896.032153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7976805-1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電力生產、銷售和水電資源開發、電業行業服務的各種機電設備材料及相關的第三產業。 | |||||
職工人數 | 11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湖北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50.517% | ||||
2 | 谷城縣水電開發公司 | 31.768% | ||||
3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14.245% | ||||
4 | 湖北省投資公司 | 3.47%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3207.24 | -635.78 | -652.12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2032.93 | 24906.51 | 7126.42 | ||||
審計機構 |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11-30 | 5735.28 | 1592.8 | 1599.45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30352.85 | 21626.98 | 8725.87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2-09 | |||||
評估基準日 | 2014-06-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30345.34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23222.5 | - | ||||
凈 資 產(萬元) | 7122.84 | 8151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61.11(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其他內容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內大街2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慶奎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479241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7-X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4.245%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4.24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7X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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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61.11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北交所出具《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348.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為準)。 2、如本項目在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確定受讓方,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買保證金。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全部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項目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網絡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低于掛牌價報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能在2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2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全部價款支付至(不含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北交所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該項目的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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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續存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商業信用。 3、意向受讓方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且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參與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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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348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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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