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中油重工有限公司80%股權 |
標的名稱 | 寧波中油重工有限公司8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564 | 掛牌價格 | 186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02-12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03-16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浙江省 | 標的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寧波中油重工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浙江省(浙江省象山縣象山產業區A區) | |||||
法定代表人 | 董建國 | |||||
成立時間 | 2007-05-11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2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6205203-7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海洋工程(半潛式平臺、重力式平臺、導管架、浮式原油生產儲存系統裝置、模塊系統)設計、建造;大型石化設備及高壓容器制造、安裝;鍋爐制造、安裝;管道工廠化預制、安裝;重型鋼結構制造及安裝;工程設計、采辦、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自營和代理各類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經營的除外。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石油天然氣第一建設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23933.4 | -23933.4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7650.86 | 114.57 | 17536.29 | ||||
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12-31 | - | -81.23 | -81.23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379.07 | 55.01 | 324.06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12-19 | |||||
評估基準日 | 2014-05-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397.22 | 23160.99 | ||||
負債總計(萬元) | 0 | 0 | ||||
凈 資 產(萬元) | 397.22 | 23160.99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8528.792(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河南誠然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依據《象山產業區投資建設合同》【象產投A(2007)1號】約定,標的公司對800,000.00平方米土地擁有權利,其中:450,932平方米土地已取得象國用(2010)第02928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權人為寧波中油重工有限公司;剩余349,068.00平方米土地尚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目前上述土地已基本完成場地平整。依據《象山產業區投資建設合同》【象產投A(2007)1號】,標的公司需補繳土地款2,370萬元。因項目擱置時間較長,取得、持有上述土地的使用權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2.標的公司已取得海域使用權面積共計70.04公頃,其中:用于透水構筑物海域面積2.692公頃,港池海域面積為40.549公頃,海域使用證編號“國海證093300070號”,用于建設填海造地海域面積為26.8公頃,海域使用證編號“國海證093300069號、國海證093300068號”,截止目前,兩宗海域尚未換發土地使用證。 3.截止評估基準日,欠繳的土地使用稅和海域使用金合計434.51萬元,存在繳納滯納金的風險,詳見《審計報告》相關內容。 4.寧波市發改委批復《關于寧波中油重工有限公司中油重工(寧波)基地建設項目核準批復》【甬發改工業(2008)514號】。 5.2009年3月6日,標的公司取得浙江省交通廳下發《水路交通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浙港政-BA(2008)B14號】。 6.截止2014年5月31日,標的公司注冊資本為42,000萬元,實收資本24,869萬元,詳見《審計報告》相關內容。 7.2014年9月,象山縣產業園區管委會、象山縣國土資源局下發《關于要求盡快啟動中油重工項目建設的通知》【象產管(2014)40號】。 8.上文提及的證件、文件等資料,以及其他相關重要信息、資料,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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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第一建設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河南省[410000]洛陽市洛龍區關林 | |||||
法定代表人 | 丁仁義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84.9984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建筑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7108195-X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8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433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土地管理辦公室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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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86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558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并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4、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①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支付剩余交易價款,如逾期超過5個工作日,轉讓方有權無須征得受讓方的同意而重新將本項目掛牌交易。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②書面承諾保證標的企業承繼經營,保證標的企業的權利義務、債權債務由標的企業自然承繼,并需按照象山產業園區規劃要求投資建設項目(產業要求:A、高新技術產業:電子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醫藥及其它技術密集型產業;B、新興產業:新能源、節能環保;C、重點發展臨港重裝備制造業,包括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工程機械裝備制造、國家新能源裝備制造、重大冶金裝備制造和石油化工裝備制造;投資強度:投資強度需>=200萬元/畝),同意中國石油天然氣第一建設公司不再追加投資。③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④轉、受讓雙方在簽署完《產權交易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受讓方需完成辦理本次標的公司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公司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承諾承擔按照合同成交金額的30%賠償造成轉讓方相關損失;⑤本次標的交易過戶所產生的稅費,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其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及標的公司資產的現狀、瑕疵及風險,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或者標的公司資產的現狀、瑕疵及風險等為由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處置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并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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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且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舉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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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558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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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