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深圳市工紡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市羅湖區鳳凰路197號外貿工紡大廈八樓) |
法定代表人 |
孔繁華 |
成立時間 |
1993-04-03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22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其他服務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9222011-1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經營工紡大廈物業管理、寫字樓出租、商務服務。 |
職工人數 |
27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
30% |
2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30% |
3 |
深圳絲綢紡織品進出口公司 |
20% |
4 |
中國深圳對外貿易(集團)有限公司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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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297.59 |
238.56 |
235.74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678.29 |
922.54 |
5755.75 |
審計機構 |
深圳光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7-31 |
694.29 |
59.55 |
59.19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6826.05 |
1011.11 |
5814.94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威辰光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9-04 |
評估基準日 |
2012-12-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6678.29 |
25065.55 |
負債總計(萬元) |
922.54 |
678.24 |
凈 資 產(萬元) |
5755.75 |
24387.31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7316.193(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深圳光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帥和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所擁有的工紡大廈房地產現行的管理方式為標的企業和各股東各自自行經營相應面積并獲得收益權。因此由轉讓方自行經營的樓面面積為3,694平方米,該面積出租收益扣除各項相關稅費及管理費后的凈收益歸轉讓方所有。目前,轉讓方自行經營的樓面已全部租出,租期最長到2015年6月,租賃合同存于北交所備查。該面積的經營及收益權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及工商變更完成后由最終受讓方(包括押金)承繼。若最終受讓方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由其自行與租戶協商并按租賃合同約定承擔提前解約的一切責任。
2、標的企業章程中的股東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持股50%,中國中紡集團公司持股30%,深圳絲綢紡織品進出口公司持股20%。2013年6月經深圳市工商局核準,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向中國深圳對外貿易(集團)有限公司轉讓20%股權,中國深圳對外貿易(集團)有限公司已成為工紡大廈正式股東,持有20%股權。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3年6月24日就上述事項出具標的企業變更(備案)通知書。
3、其他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等文件資料。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東城區[110101]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9號中紡大廈 |
法定代表人 |
趙博雅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2178.4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紡織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47-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473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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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7682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5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扣除保證金后的剩余交易價款。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交納交易保證金并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并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
6、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全部價款在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并做必要協助工作。
7、本次轉讓股權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予以配合。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繳納的各項費用,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8、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應在掛牌期間向北交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繳納保證金。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商業信用;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及信托、委托等隱名方式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5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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