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武漢中輕塑料機械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市漢陽區永豐街彭家嶺366號11棟) |
法定代表人 |
嚴曉華 |
成立時間 |
2007-12-28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6952299-4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塑料機械成套設備制造、銷售;機電產品、配套設備、儀器儀表、備品備件制造、銷售;金屬材料加工、機械設備制造、相關技術服務;塑料制品、包裝材料制造、加工、銷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項目經審批后或憑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聯合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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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71.37 |
-144.01 |
-139.25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4286.86 |
3502.37 |
784.49 |
審計機構 |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10-31 |
51.9 |
-1.37 |
121.4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4325.18 |
3419.22 |
905.96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湖北中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2-17 |
評估基準日 |
2013-10-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4325.18 |
4896.9 |
負債總計(萬元) |
3419.22 |
3419.22 |
凈 資 產(萬元) |
905.96 |
1477.68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477.68(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湖北誠意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展達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相關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聯合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西城區[110102]北京市西城區西黃城根南街33號 |
法定代表人 |
劉安江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6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75-6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0489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477.682337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支付人民幣4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能在約定時限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3、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2)承諾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3)截止2013年10月31日,標的企業欠武漢塑料機械總廠的債務為3074.008131萬元,欠款轉讓方的債務為23.3588萬元,欠武漢塑料機械總廠職工集資款為10萬元,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代標的企業償還上述債務,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4)根據標的企業與武漢塑料機械總廠簽署的《債務約定書》(該約定書置于北交所備查),承諾同意代標的企業償清欠武漢塑料機械總廠的3074.008131萬元債務后,再辦理標的企業工商變更手續;(5)承諾接受《產權交易合同》的全部條款(產權交易合同的內容由意向受讓方向北交所領取或自行下載)。
4、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后,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內資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產權交易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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