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鋼集團江城碳纖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九站街516-1號) |
法定代表人 |
楊光 |
成立時間 |
2008-12-12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化學原料及化工產品制造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68260772-2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碳纖維生產及制品加工、銷售;碳纖維技術咨詢。 |
職工人數 |
173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
70% |
2 |
中鋼集團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739.9 |
-2595.82 |
-2518.34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39285.8 |
27577.01 |
11708.79 |
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7-31 |
933.12 |
-2847.03 |
-2896.07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8177.77 |
19339.67 |
8838.1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天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8-28 |
評估基準日 |
2013-06-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30669.48 |
31105.7 |
負債總計(萬元) |
21491.43 |
20811.75 |
凈 資 產(萬元) |
9178.05 |
10293.9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7205.765(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大街8號 |
法定代表人 |
賈寶軍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51579.8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冶金工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449-3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7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7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4493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7205.77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須交納交易保證金2161.73萬元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將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部扣除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
2、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產權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②成功受讓股權后,同意《中鋼集團江城碳纖維有限公司職工安置方案》,且同意標的企業三年內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③近三年企業在工商、稅務、銀行和司法等部門無違法違規記錄。
3、轉讓方為標的企業1.58億元長期借款提供擔保,自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20個工作日內,受讓方負責為標的企業的上述長期借款提供擔保,并獲得金融機構同意,解除轉讓方的擔保責任。自轉讓方解除上述擔保責任起10個工作日內,雙方協助標的企業到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產權交易完成。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從事炭素行業的企業法人。(具體以營業執照為準)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企業法人,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于壹億元人民幣。
3、意向受讓方應具備良好的商業信用。
4、意向受讓方須提供銀行機構出具的在掛牌公告期間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且受讓方不得采用隱名委托方式參與舉牌。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161.73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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