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綏寧縣紅巖金屬礦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湖南省-邵陽市(湖南省綏寧縣金屋塘鎮) |
法定代表人 |
王衛東 |
成立時間 |
2006-01-11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8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8287937—0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銅礦、鎢礦、錫礦開采、加工、收購、銷售。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江西盤古山鎢業有限公司 |
51% |
2 |
盧躍斌 |
49%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 |
-26.97 |
-26.97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268.72 |
1355.24 |
913.48 |
審計機構 |
于都祥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2-28 |
0 |
-1.68 |
-1.68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268.72 |
1356.92 |
911.8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五礦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3-11 |
評估基準日 |
2012-04-30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268.74 |
2955.9 |
負債總計(萬元) |
1339.65 |
1339.65 |
凈 資 產(萬元) |
929.09 |
1616.25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397.687643(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于都祥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江西華邦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江西盤古山鎢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江西省[360000]贛州市[360700]于都縣[360731]江西省于都縣盤古山鎮 |
法定代表人 |
李重貴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364.9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76338760—2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五礦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093X |
批準單位名稱 |
江西盤古山鎢業有限公司股東會 |
決議類型 |
股東會議決議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491.400143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在受讓資格確認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4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
2、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如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產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轉讓方式,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金:(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或以低于掛牌價格報價的;(3)只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未在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3、《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及交易價款支付:(1)合同簽訂: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2)交易價款支付:受讓方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之外的全部轉讓款一次性匯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及有效存續的法人。
2、意向受讓方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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