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機械實業冷飲公司整體產權 |
標的名稱 | 鞍鋼機械實業冷飲公司整體產權 | ||
項目編號 | G314BJ1005969-2 | 掛牌價格 | 138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4-04-23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4-05-28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遼寧省-鞍山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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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鞍鋼機械實業冷飲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遼寧省-鞍山市(鞍山市鐵西區大西街109號甲) | |||||||
法定代表人 | 于照宇 | |||||||
成立時間 | 1993-04-01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7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社會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24141474-9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主營:冰果生產、銷售。(有效期至2012-03-23)兼營:飲料、糖茶銷售。(有效期至2012-03-23) | |||||||
職工人數 | 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鞍鋼機械實業總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24.08 | 4.07 | 1.2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22.03 | 423.23 | -101.21 |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03-31 | 0 | -0.06 | -0.06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217.06 | 381.12 | -164.06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鞍鋼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11-28 | |||||||
評估基準日 | 2013-07-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80.82 | 187.04 | ||||||
負債總計(萬元) | 240.52 | 240.52 | ||||||
凈 資 產(萬元) | -59.7 | -53.48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53.48(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遼寧正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遼寧法理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整體產權(含標的企業全部債權和債務),本次轉讓所提供的各項資料僅供參考,意向受讓方應在轉讓信息公告期間,自行到標的企業現場進行盡職調查,對不明事項進行了解,以自行確認為準,并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2、標的企業目前所使用的土地是租賃鞍鋼集團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所擁有的土地,面積約2130平方米,標的企業出讓后,受讓方有權選擇另擇其地。如果繼續使用原土地,受讓方需自行與出租人鞍鋼集團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協商解決,但是受讓方須承諾租賃期間在租賃的上述土地上添置的不動產歸出租人鞍鋼集團重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若標的企業不再租賃上述土地或未能就繼續租用上述土地達成一致意見的,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生效后兩個月內將標的企業遷移出上述租賃的土地。 3、標的企業未出具和提供201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因此,2013年度的財務數據出自標的企業2013年12月份財務報表;標的企業其他詳情請查看基準日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資料。 4、標的企業工商登記經濟類型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受讓方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改制,且須自行判斷和承擔辦理上述企業改制事項中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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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鞍鋼機械實業總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遼寧省[210000]鞍山市[210300]立山區[210304]鞍山市立山區通山街環山路153號 | |||||||
法定代表人 | 翟鐵男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28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普通機械制造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24141699-8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鞍鋼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24142001-4 | |||||||
批準單位名稱 | 鞍鋼集團公司資產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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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38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掛牌總價20%的保證金到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賬戶。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后未履行相關書面承諾的。 2、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就相關事項作出書面承諾(承諾內容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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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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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27.6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5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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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承諾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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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