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武威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國電電力武威發電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4BJ1006052 | 掛牌價格 | 17059.91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4-04-17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4-05-15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甘肅省-武威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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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國電電力武威發電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甘肅省-武威市(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北關什字明珠大廈四、五層) | |||||||
法定代表人 | 張彥祥 | |||||||
成立時間 | 2009-07-0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2696.791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9036138-X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電力、熱力生產及銷售;電力、熱力相關產品和業務(籌建)。(經營范圍中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需前置許可的未取得許可不得經營)。 | |||||||
職工人數 | 73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3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0 | 0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7986.84 | 1761.48 | 16225.36 |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4-02-28 | 0 | 0 | 0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8100.93 | 1875.57 | 16225.36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鋒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4-04-03 | |||||||
評估基準日 | 2013-09-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20261.63 | 21096.18 | ||||||
負債總計(萬元) | 4036.27 | 4036.27 | ||||||
凈 資 產(萬元) | 16225.36 | 17059.91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7059.91(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標的企業相關內容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在北交所備查文件。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遼寧省[210000]大連市[210200]市轄區[210201]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海西路4號 | |||||||
法定代表人 | 陳飛虎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722976.1285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屬行業 | 電力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1837356-6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31061 | |||||||
批準單位名稱 |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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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7059.91 |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果受讓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則支付方式如下:1)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將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90%(含已支付的保證金)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的賬戶;2)受讓方支付第一筆股權轉讓價款的同時向轉讓方提供剩余10%股權轉讓價款并加算一年期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等額履約保函,并在全部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起半年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整體時間不超過第一次價款支付時間后的一年內)內支付剩余的10%股權轉讓價款及該部分款項延期支付期間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轉讓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向受讓方釋放履約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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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獲得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需要交納人民幣5118.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到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掛牌期滿,如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該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競價程序,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 若成功受讓則該意向受讓方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讓,則該意向受讓方交易保證金在競價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返還到該意向受讓方賬戶。 2、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轉讓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網絡競價程序的;(3)在網絡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90%(含已支付的保證金)。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受讓成功后,受讓方應對標的企業名稱進行變更,標的企業名稱中不能含有“國電”或“國電電力”字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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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大陸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為準)。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方式。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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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5118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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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附件:股權轉讓協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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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