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善廣告有限公司40%股權 |
標的名稱 | 北京至善廣告有限公司4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805 | 掛牌價格 | 49.436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證券時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08-28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09-25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廣告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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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至善廣告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北京市-市轄區(北京市西城區核桃園西街36號) | |||||||
法定代表人 | 吳江 | |||||||
成立時間 | 1997-10-13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廣告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3368650-8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及外商來華廣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1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科學報社 | 40% | ||||||
2 | 吳江 | 60%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629.76 | -22.43 | -13.42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38.8 | 19.14 | 119.66 | ||||||
審計機構 | 北京方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7-31 | 0 | -18.57 | -18.57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01.96 | 0.87 | 101.09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方誠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科學院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8-21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38.8 | 142.73 | ||||||
負債總計(萬元) | 19.14 | 19.14 | ||||||
凈 資 產(萬元) | 119.66 | 123.59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49.436(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方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灝禮默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其他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書》、《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上述文件在北交所存檔備查,意向受讓方應自行查閱并了解詳細信息。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科學報社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海淀區[110108]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一條乙3號建業大樓315室 | |||||||
法定代表人 | 陳鵬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672 | |||||||
經濟類型 | 國有事業單位,國有社團等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事業法人 | |||||||
所屬行業 | 新聞出版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40000344-6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4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4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科學院 | |||||||
組織機構代碼 | 00001471X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科學院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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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9.436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受讓方資格確認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4萬元。 2、如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意向受讓方,該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被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本轉讓項目掛牌公告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程序中意向受讓方未按照相關規則在規定時間內報價或意向受讓方的出價低于掛牌價格的;(4)意向受讓方在其已依據相關規則被確定成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讓方未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的。 4、項目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可對標的企業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為由要求退回轉讓標的。 5、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文件即視為其認可并接受公告內容及轉讓方向北交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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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注冊且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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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4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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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