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遷西鑫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65%股權及1264.50819萬元債權 |
標的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遷西鑫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65%股權及1264.50819萬元債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844 | 掛牌價格 | 4731.61819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09-28 | 掛牌期滿日期 |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河北省-唐山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礦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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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遷西鑫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東荒峪鎮三扶公路南) | |||||||
法定代表人 | 冀炳信 | |||||||
成立時間 | 2007-12-13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礦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6909610-4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鐵精粉銷售,鐵礦石開采(限分支經營,憑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開采)** | |||||||
職工人數 | 38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65% | ||||||
2 | 王新華 | 35%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10018.63 | -10145.91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7827.53 | 3298.45 | 4529.07 |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8-31 | 0 | -420.27 | -396.84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6001.91 | 3384.1 | 12617.8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2-26 | |||||||
評估基準日 | 2014-02-28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6122.8 | 8265.57 | ||||||
負債總計(萬元) | 2931.56 | 2931.56 | ||||||
凈 資 產(萬元) | 13191.24 | 5334.01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4731.61469(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掛牌價格為4731.61819萬元,其中股權掛牌價格為3467.11萬元,債權掛牌價格為1264.50819萬元。 2、本項目自2015年2月27起公開掛牌,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現在不變更掛牌條件及價格的情況下繼續掛牌。 3、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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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東城區[110101]北京市東城區柳蔭公園南街1號 | |||||||
法定代表人 | 宋鑫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34023.8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冶金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62-5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65%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6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625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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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731.61819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支付1419萬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如項目掛牌期滿,只產生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該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本項目掛牌期滿,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該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交易價款。 3、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以及相關文件所披露的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的內容。意向受讓方不得以未查閱、勘察或未謹慎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標的現狀,并以此做出決定為由,向轉讓方或北交所主張任何抗辯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同意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已匯至北交所賬戶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帳戶。 5、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事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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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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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419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一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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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