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5%股權 |
標的名稱 | 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5%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840 | 掛牌價格 | 3500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中國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09-28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0-29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陜西省-西安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航空運輸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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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陜西省-西安市(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唐延路35號旺座現代城A座18.19層) | |||||||
法定代表人 | 周慶升 | |||||||
成立時間 | 2008-03-18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航空運輸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7152567-6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國內航空客貨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業務(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04月27日);國內和經批準的國際、地區航空客、貨、郵、行李運輸業務及延伸服務;通用航空業務;航空器維修;航空設備制造與維修;國內外航空公司的代理業務;航空配餐服務業務;與航空運輸有關的其他業務;倉儲(危險品除外);器材及設備租賃;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經營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459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 | 95% | ||||||
2 |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5%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7470.94 | -21355.31 | -15161.39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96581.42 | 107103.23 | -10521.81 |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7-31 | 9010.16 | -9603.97 | -5816.32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88573.14 | 104700.91 | -16127.77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9-11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96581.42 | 104477.47 | ||||||
負債總計(萬元) | 107103.23 | 104355.51 | ||||||
凈 資 產(萬元) | -10521.81 | 121.96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6.098(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一輛位于合肥機場的福田皮卡(車輛明細表第2項)未辦理車輛行駛證。企業已經出具聲明,權屬歸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不存在產權糾紛。評估人員通過查詢車輛購買的原始憑證等替代程序,查詢購置合同及支出憑證,顯示購車人為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購車資金由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支付,且被評估單位已經針對該車輛出具了產權承諾函,承諾產權歸其所有,不存在產權糾紛。 2、納入本次評估范圍的飛機共計9架,機型皆為新舟MA-60國產飛機,其中1架為自有飛機,6架為幸福航空經中航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所得,編號分別為B-3717、B-3718、B-3455、B-3459、B-3476、B-3716,2架飛機為售后回租,編號為B-3451、B-3452。 3、其他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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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上海市[310000]市轄區[310100]浦東新區[310115]上海市浦東新區國際機場機場大道66號 | |||||||
法定代表人 | 劉紹勇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267426.886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屬行業 | 航空運輸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4160298-1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4424573X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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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3500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1050萬元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交易價款一次性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將被100%扣除,先用于補償北京產權交易所及各方經紀會員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⑤由于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導致本次產權交易未能獲得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查批準或未能全部完成股權變更登記的;⑥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①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項目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②已自行對照并了解有關民航運輸業股權變更及審批相關規定,已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申請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③同意北交所向意向受讓方出具的《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不代表意向受讓方符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即便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也不意味著其必然能獲得監管部門的審查批準并作為標的股權的持股股東;④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本次產權交易未能獲得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查批準或未能全部完成股份變更登記的,轉讓方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將轉讓標的另行處置,已交納的保證金及交易價款將被扣除應向北京產權交易所及各方經紀會員應支付的各項服務費后,余款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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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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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05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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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