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鑫機械設備防腐有限公司100%股權 |
標的名稱 | 廣西桂鑫機械設備防腐有限公司100%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5BJ1006847 | 掛牌價格 | 956.19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5-09-29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5-10-30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其他機械工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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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廣西桂鑫機械設備防腐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江縣拉堡鎮水工路1號) | |||||||
法定代表人 | 游明琛 | |||||||
成立時間 | 2014-12-05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7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其他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6894720-X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及防腐、噴涂等。 | |||||||
職工人數 | 13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游明琛 | 59% | ||||||
2 | 梁邦榮 | 22.23% | ||||||
3 | 黎永紅 | 18.77%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192.51 | -42.99 | -41.75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620.57 | 169.47 | 451.1 |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7-31 | 190.05 | -35.71 | -34.48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507.34 | 102.5 | 404.84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9-25 | |||||||
評估基準日 | 2015-07-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507.34 | 1058.69 | ||||||
負債總計(萬元) | 102.5 | 102.5 | ||||||
凈 資 產(萬元) | 404.84 | 956.19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956.19(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眾益(廣西)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廣西宜人和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前身是由廣西水工機械廠勞動服務公司及廣西水工廠金屬防腐公司于2004年12月股份制改造而成的,改制后廣西水工機械廠對公司持有100%股權,2009年7月14日,廣西水工機械廠與標的企業三名股東游明琛、梁邦榮、黎永紅簽訂了股權代持協議,由上述三名自然人代持股權。 2、標的企業三名自然人股東參加了2014年7月3日召開的股東會,同意轉讓標的企業100%股權,并聲明無條件配合辦理此次股權轉讓的股權過戶手續。 3、標的企業位于宜州市慶遠鎮城西開發區,土地權證編號為:宜國用(2008)第0543號宗地內的辦公樓未辦理房產證,標的企業已出具產權說明書;新噴涂車間(噴涂磚混車間2間)為標的企業所有,已出具產權說明書。 4、其它詳見專項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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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廣西水工機械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廣西壯族自治區[450000]柳州市[450200]柳江縣[450221]柳江縣拉堡鎮水工路1號 | |||||||
法定代表人 | 陳炳發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285.08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20091041-2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71783065-0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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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956.19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掛牌期滿產生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進入競價程序,該保證金將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至北交所指定的結算賬戶。 4、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在北交所出具該項目的《產權交易憑證》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并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接受標的企業目前現狀及瑕疵,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按本項目產權公告的內容,期后不得以不了解該項目或轉讓方未盡實披露為由取消此次交易或不作為,并放棄一切追責和索賠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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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須提交掛牌任一時點銀行開具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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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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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