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講要提高中國藥品流通過程當中的集中度,實際上我們現在集中度不低了。盡管1.2萬家藥品批發企業,但是80%的批發量集中在前100家批發企業,所以集中度不錯。”2016年10月,在中國醫藥企業家年會上,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禎對中國醫藥流通行業做了這樣的表述。
不過,在隨后的發言中,吳禎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行業中的最大問題,“中國一年整個藥物量是多少,不到2萬億,1.2萬家批發企業,平均一家企業一年的銷量也就是1億左右。
如果80%的銷量在前100家,那剩下的1萬家只瓜分了20%,那一萬家平均一個企業的銷量就是兩三千萬。大家還知道,批發企業的利潤率就是1%,如果管理稍有放松,那就得虧本。
按照這個比例去計算,這些批發企業是活不下去的,自然要受到淘汰。但是我們卻發現,這些批發企業不僅活著,而且活得很好,活得挺瀟灑。
這就有一個問題出來了,一個悖論,市場經濟的法則在藥品流通領域失靈了,優勝劣汰,優者勝不出,劣者淘汰不了,這就是一個現象。為什么?”
這番講話直白地道出了2016年度我國醫藥流通業開始兩票制的根本原因,同時這也是2016年國家食藥監總局發文要求醫藥流通企業進行自查的最主要理由。
在吳禎副局長看來,流通環節過多對醫藥流通經營環境造成了明顯的負面影響,同時也搞亂了秩序并助長了不正之風。
通過對流通環節的監管升級和中間環節的減少,渠道中的掛靠或是走票之類的現象可以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從而在簡化流通環節的同時也能減少流通費用和成本,對于進一步保障藥品在流通環節中的質量也大有裨益。
“兩票制”對醫藥行業并不是一個新名詞。早在2007年,廣東省就在其藥品陽光采購的文件上提出了“兩票制”的概念。
不過,真正將其落地的卻是數年后的福建省。作為全國第一個實施“兩票制”的省份,福建省定義了全省若干個片區,每一個片區內同種中標藥品只能委托一個配送企業。
這一系列的做法不僅讓相當多的制藥企業完全改變了傳統的業務流程和操作方式,同時也不得不投入更多資源用以管理福建省的藥品商業渠道。
2016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這份醫改文件明確提出了“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在全省范圍內推行‘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
隨后,全國各省市開始因地制宜地探索本地區的“兩票制”,而各地的“兩票制”政策的細節差異也成為了整個醫藥行業中關注的重心。
然而,“兩票制”的初衷和本質并非簡單地減少藥品交易環節。正如吳禎局長所指出的那樣,它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渠道中的掛靠或走票現象,加上近幾年國家財稅系統內穩步推進的“營改增”工作所產生的整改效果,這必定能夠大幅度地壓縮醫藥回扣和商業賄賂的空間,減少醫療腐敗的可能性。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亂世用重典,“兩票制”模式下的醫藥供應鏈管理也能夠重新梳理醫藥供應鏈之中的物流、現金流和發票流的一致性,這對于建立可追溯的藥品質量保障體系自然也是大有好處的。
隨著“兩票制”執行的深化,醫藥行業內開始出現了一些新的銷售概念,其中包括了“CSO(銷售外包組織)”或是“高開高返”這樣的熱門詞。
對于一些銷售實力欠佳或無意投資銷售團隊的藥企而言,與CSO 合作的確是“兩票制”政策生根落地之后的不錯選擇。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制藥企業們應當真正地理解“兩票制”的政策用意,那就是為了行業的正本清源,為了凈化醫藥商業環境的,在源頭上遏制商業腐敗和賄賂的實施。
如果藥企仍希望通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繼續尋求帶金銷售或是醫藥回扣的機會,等來的只可能是下一步更為嚴格的政策遏制和法律制裁。
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文 | 黃東臨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