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午,醫藥云端工作室的CSO部落收到群友提供的一組圖片,圖片上顯示的是關于“四川兩票制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落款單位為四川省醫改辦,時間為11月24日。
據實施意見顯示,四川計劃從2016年12月31日起,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除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地區基層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兩票制。如果圖片顯示的內容是真實的話,意味著四川大部分地區將推行兩票制。
此前,四川省醫改文件提出“先在成熟的地方推行兩票制”,被一些業界人士解讀為兩票制在四川遇阻,當時我覺得這是“拐了個彎”,可參閱前文 四川醫改拐了個彎:兩票制僅在“成熟地方”推行!兩票制在各省落地方式會有所不同,但最終一定會推行。
四川有阿壩、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通行不便,物流成本高昂。正因為如此,四川在去年公布的藥品采購方案中,也鼓勵阿壩、甘孜等區域實施跨區域聯合采購。
因此,“成熟地區”顯然不包含上述少數民族地區,還有其他的確的基層醫療機構(這個范圍后面應該會有專門的文件來界定,類似安徽對偏遠地區的界定)
四川關于兩票制的核心要點如下:
1、視同生產企業的三種情況:
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企業(集團)內部僅銷售本企業的經營企業(僅限該集團1家經營企業);
進口總代理(僅限一家);
委托藥品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代為銷售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2、商業配送的一票
廠家到經營企業是一票;
藥品流通集團內部向全資或控股子公司調撥不算一票,但最多只允許開一次發票。
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基層醫療機構,允許在兩票的基礎上再開一票
3、鼓勵成都大型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直接結算,即一票制
4、執行細節
發票上列明通用名稱、劑型、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不能全部列明的,應當附清單。銷售出庫單全部列明所有供貨信息: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出庫數量、銷售日期、出庫日期、銷售金額等,應與稅票付款流向、金額一致。
全流程管理:從生產到醫療機構,經營企業要提供全流程銷售發票復印件(加蓋紅章)
商業公司銷售藥品到醫院,必須向醫院提供廠家銷售發票復印件并加蓋紅章;
醫療機構對采購藥品票據進行驗收審核,做到票帳貨一致方可入庫、使用。
5、總體評價
總的來說,該方案較為折中,既響應國務院“全面推行”的總體精神,也對配送要求做出了符合省情的規定。
從藥品流通的環節看,四川實施意見最多可以4-6票,即生產企業(或進口商、上市許可人)→內部經營企業→商業集團→商業子公司→醫療機構。
如果是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基層醫療機構,則在上面的基礎上還可以再開一票。即:
生產企業(或進口商、上市許可人)→內部經營企業→A商業集團→商業子公司→B商業集團→B商業的子公司→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基層醫療機構。
如果B商業(與A之間沒有隸屬關系)自己還有子公司的話,按上述規則,仍可再開一票,總共最多是6票?本人認為規則如果是這么確定的話,廠商盡量要把政策吃透、用足。
僅銷售生產企業藥品的經營企業視為生產企業,但僅限一家,這明顯在之前安徽、陜西的基礎上做了補丁(唯一與非唯一,執行效果天淵之別,這在此前的文章中做個分析)
商業集團內部的子公司之間調撥不算一票,但只允許開一次發票,但沒規定進銷差價(目前為止,安徽、陜西正式方案、寧夏、四川流出方案都沒規定),這一點同樣關鍵。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