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科類課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研究》中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文化是人類在歷史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文化產品既有其物質作為載體,又有精神蘊含其中,優質的文化創意產品的特點是精神大于物質的價值。就文化創意產業而言,創意是指原創之意、首創之意,文化創意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文化元素,通過整合、提煉、升級而形成的一種新的文化結構,這種新的文化結構就是創意成果,就是核心價值。
文化創意產業是把文化轉化為更高生產力的行業集群。文化創意產業中的文化是指大文化,是指與生產、生活、生態相關的文化。文化創意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個經濟層級最高的產業形態,是新時代下一種全新而美好的新興戰略產業,是文化產業和一、二、三產業的整體升級和放大。
“文化創意+”的概念
“文化創意+”是隨“互聯網+”概念之后提出的,以文化因素為創新對象的跨業態融合模式,是對文化再創造的思考與實踐過程,也是推動經濟模式不斷演變、發展的源動力。“文化創意+”傳統行業融合,即是“文化創意+傳統行業”,但這并不是對兩主體的簡單疊加,而是讓文化創意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從而創造新的發展業態。
將“文化創意+”與傳統行業的融合發展,就是將精神、物質、制度、服務等不同層次、不同形態的文化元素融入于企業發展之中,并推動其健康發展。“文化創意+”的概念是以文化為基因,以創意為動能,以融合為方法,實現從傳統單一產業到多元、現代、時尚、高科技含量產業的轉型升級,既拓寬了文化創意產業的覆蓋面與內涵深度,又增加了傳統產業的附加值與綜合競爭力。
“文化創意+”傳統產業融合發展業態
“文化創意+”的出現,標志著文化創意在社會經濟發展中達到了新的高度,“文化創意+”傳統產業融合,可分為跨要素融合、跨行業融合、跨平臺融合三種融合形態。
跨要素融合
跨要素融合是文化創意產業的“對內融合”,就是以文化、科技、信息、創意、資本、市場、人才、品牌等為代表的產業要素,通過集聚創新形成的融合發展模式。其更多的是以文化為資源,以創意為手段,以產業為目的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同時實現與其他產業的深度融合。
跨行業融合
跨行業融合是文化創意產業的“對外跨界”,通過行業間的功能互補和鏈條延伸,將文化內容和創意設計向三次產業滲透,使各行業之間共生相輔,將“隔行如隔山”的行業壁壘逐步消解。
跨平臺融合
跨平臺融合是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空間重塑”。隨著行業信息化水平越來越高,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不再限定于狹隘的空間,而是展開多領域、跨平臺的融合創新,“文化創意+互聯網”就是典型代表。互聯網擁有平臺聚眾優勢,能夠使文化內容、創意表達更加豐富多樣,從傳播消費到運營投資更加方便、快捷,許多產業因此削弱了市場邊界和壁壘,無論是在地域分布還是產品類別上都得到極大拓展。
“文化創意+”傳統產業融合發展動因
跨界融合成為產業發展的新常態,除了經濟全球化和高新技術迅猛發展的外部因素外,文化所具有的強大經濟力量,是新常態下“文化創意+”得以催生的內在動因。文化作用于產業發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技術創新驅動
信息技術的發展加速了文化創意產業與相關產業的融合,從文化創意產業的文化產品生產來看,信息技術創新體現在利用數字技術、互聯網、軟件等高新技術來提升文化內容、創意與設計;從文化創意產業的文化產品傳播和銷售渠道、消費方式上來看,技術創新加速了文化產品的傳播、消費頻率,同時也加快了數字化與網絡化的進程;從文化創意的產業鏈延伸來看,技術創新加快企業技術改造的步伐,將技術推廣應用于更廣泛的范圍;從制造業等其他產業對與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的需求來看,技術創新推動了工業設計服務領域的延伸及其服務模式的升級。同時,新技術所帶來的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新需求,進一步促進工業設計向高端綜合設計服務的轉型。
政府政策推動
政府的財政、稅收及各項產業政策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保護,是影響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發展的外部因素。國務院出臺《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明確指出:“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新型、高端服務業發展,促進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是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的重大舉措,是發展創新型經濟、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內在要求,是促進產品和服務創新、催生新興業態、帶動就業、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
企業需求拉動
文化具有強滲透、強關聯的效應,文化要素與經濟、社會、生態各領域進行更廣范圍、更深程度、更高層次的融合、創新,進而推動產業業態裂變,實現產業結構優化,提升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這就是“文化創意+”商業模式。世界上知名品牌的形成約有半數歸功于技術研發,另外半數是靠文化的跨界融合,使文化符號價值、文化經營理念等相關概念相互滲透,企業得以“美學增值”,商品的審美功能和精神價值得到強化,另外,文化的跨界融合還可促進品牌塑造,提升產業的文化內涵和邊際效應。
文化創意產業具有創新驅動的特點,其發展與鞏固來自于企業強有力的自主創新氛圍與能力。文化的價值不僅局限于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若將其創造性地滲透進產業的發展之中,無疑會大大提高企業的附加價值。
文化創意產業也具有誘導效應,商品生產創造出一種生活方式,然后在消費中實現對這種生活方式的售賣,其過程本質上是一種文化現象。文化的變遷與消費理念的改變是一脈相承的,消費理念往往決定產業發展的空間與方向。“文化創意+”貫穿于社會多行業多領域之中,強化“文化創意+”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可以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益和國際競爭力,加快實現由“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的轉變。因此無論是文化創意企業還是傳統制造業企業,都亟需以“文化創意+”提升企業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
來源:文化產業參考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