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70號,下文簡稱《通知》)。要求抓緊審核存量項目,分批納入補貼清單。其中,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規定完成核準(備案)手續并且完成全容量并網的所有項目均可申報進入補貼清單。
此次印發的《通知》中已將并網期限限制剔除,僅要求所有項目應于2006年及以后按規定完成核準(備案)手續,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網,即所有合規可再生能源項目均可進入補貼清單。在此前的限制中,大量存量項目受限無法進入目錄,此次《通知》明確擴大了補貼清單的納入規模。
據了解,今年3月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有關工作的通知》,開展前七批目錄之外的存量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申報工作。按照要求,風電項目需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光伏發電項目需于2017年7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生物質發電項目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這意味著將有很大一批存量項目無法拿到補貼。
而此次《通知》則改變了這一局面,傳遞出的信號是所有合規光伏風電項目都可進補貼清單。而且,同步下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全容量并網時間認定辦法》還對全容量并網時間做出認定依據。
“總體利好行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解讀表示,此次政策出臺明確補貼清單申報中“全容量并網”認定方式,杜絕了風光項目惡意長期拖延建設工期行為,同時放開了2006年及以后合規及完成全容量并網的所有項目均可申報確權,并核驗關鍵瓶頸要素——并網后12個月的平均利用小時,不低于同期年平均利用小時的50%,后續預計年度歷史補貼兌付比例會隨清單規模擴大受到影響。
近期出爐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不止于此。11月20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通知》。根據預算,可再生能源在2021年的電價補貼總額達到了59.54億元。11月9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度新能源發電項目并網接入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具備并網條件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內蒙電網要保障按期并網。而地方也有動作。例如,11月18日,北京發改委聯合三部委支持光伏發電改造、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等六大陽光工程項目。
隨著政策的持續推進,可再生能源正迎來發展的大好時機,有分析指出,這些政策的出臺將提升光伏發電在城市可再生能源中的應用比重,推動能源綠色發展。同時,預計風機搶裝行情將持續至明年底,行業維持高景氣。新時代證券研報認為,全球主要國家紛紛設立碳中和目標,將加速以光伏為首的低碳清潔能源的發展趨勢。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部主任趙太平表示,要加快能源轉型,2030年達到峰值,2035年實現總能耗進入高原,總能耗控制在60億噸標準煤以內,2029年前化石能源消耗達到峰值。2029年后,所有的能源消耗增量都將被非化石能源取代,十四五期間必須加快非化石能源的發展。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