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上風能
據有關機構統計我國陸地上10m處風能資源可開發量約為2.5億kw,陸地上每年發電只能達到2000~2500h/a,海上風能資源可開發量約為7.5億kw,相當于陸地上的3倍,并且海上風能利用率更高,可以達到3000~3500h/a。海洋海域廣闊,大容量的單機機組的安裝更容易實現。再者,海上的風能資源非常豐富,而且海上風電技術日益成熟已經具有很高的可行性,從長遠看海上的風電產業的市場將會迅速發展。我國海上風能資源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東部沿海地區常規能源相對缺乏,但是經濟相對發達、有較強的電網結構,所以風能發電場正逐步從內陸地區和沿海地區向海上發展,我國未來風能產業的發展中海洋風能產業將會成為主要方向。
我國的海洋風電產業正在穩步起航,尤其是近幾年,發展更為迅速。2007年11月3日,我國首臺由金風科技生產制造的1.5mw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在渤海灣正式并網發電,也是首臺直驅式海上風力發電機組。近些年我國大力開建海上風電產業,總裝機容量1O萬kw的上海東海大橋的海上風電場,生產的風電資源將通過海底電纜直接輸送到東部沿海。據全球風能理事會最新統計,2009年我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居世界第一位,達1300萬kw,累計裝機容量已躍升為世界第三位,達2510萬kw。
2.海洋溫差能
我國在海洋溫差產業的發展上具有優越的發展條件和廣闊的發展前景,因為我國有著遼闊的海域,加上南海、黃海、東海都有著相對較好的平均海水溫度,且大部分海域的水深都在1000m以上。雖然條件優越,但是在海洋溫差能方面的研究相對于發達國家晚了很多,在上世紀80年代初,天津國家海洋局海洋技術中心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和中國海洋大學等機構才開始研究這一新能源。15kw溫差發電裝置的研制成功,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第三個獨立掌握該項技術的國家。
我國的海洋溫差能利用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任然暴露出很多問題。首先是系統設備的安裝問題,由于較低溫度的海水是從海洋深層抽取的,所以要將管道通入海洋深處,這種海洋深處施工對于我國目前技術水平來說是較難突破的問題。另外即使是最深處的海水溫度都不會達到零度以下,為彌補海水溫差小的缺點,就要保證很大的海水流量,這就需要很大的管道直徑,就我國目前技術水平來說,大管道的建造存在很大困難。
3.海洋波浪能
我國對海洋波浪能發電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1990年在大萬山島,第一座試驗性波浪發電站才建成。2013年,中科院廣州研究所課題組研制完成了漂浮式波浪能發電裝置“鷹式一號”,作為海洋波浪能利用技術的一種,與之前研發的設備的不同之處是在系統的外形設計上,新型系統的外形采用一種能夠吸收浮體的輕質波浪能,這種波浪能經過特殊設計,能夠最大程度地吸收入射波。安裝完成后,該系統已經成功發電。
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海洋波浪能發電的研究較晚,但從目前的研究結果來看,在這方面的發展迅速,如微型波力發電技術和小型岸式波力發電技術都已經成熟,后者更是擠進世界前列。盡管如此,相對于英國和挪威來說,我國對于海洋波浪能的開發程度還有很大的差距,尤其在波浪較小的時候如何穩定的發電還存在較多的問題。
4.潮汐、潮流能
我國對于潮汐能方面的研究是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最初的試驗是在浙江省舟山海域進行的。到目前為止,有8座潮汐電站,是我國已建成使用的。雖然已經建成并使用潮汐電站,且技術水平上也基本可行,但是,在現有潮汐電站的整體規模和單位容量上相比于發達國家是處于落后水平的。
我國的華東地區沿海海域遼闊,潮汐能能源充足,占全國可開發潮汐能源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所以華東地區在該能源產業發展方面具有天然優勢。目前可開發區域:長江北口、錢塘江、樂清灣三處。這三處是我國最有可能開發潮汐電站的地方,且可以大規模開發,據專家估計,裝機容量可達600萬kw。華東地區地域繁華,人口密集,在能源需求上一直處于緊張狀態,如果將長江北口、錢塘江、樂清灣這三處的潮汐能源利用起來,其電力緊張問題將大大緩解,同時還可以大大促進上海、杭州、寧波經濟三角區的經濟繁榮發展。
發展我國海洋新能源產業的政策建議
1.技術水平層面的建議
加大海洋新能源的研發力度。目前在我們國家,有較多機構在進行海洋新能源的研究,主要是各大高校和海洋能源研究所,雖然在數量上占了較大優勢,但由于機構分散,技術交流不充分,技術水平很難在國際上立腳,世界頂尖的研究成果非常有限。建議聚集精英力量建立新的海洋新能源研究機構,可以效仿美國建立類似于美國國家實驗室的研究機構。抓住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創造良好的條件吸引國外頂尖的技術人才。多參加國際間的技術交流活動,在引進先進技術后要消化吸收然后自己開發創新。
可再生能源大多存在分布不均勻、能力密度不高等缺點,在新能源開發的時候,減少利用成本和提高利用效率是研究的重點。相比之下,可再生能源開發在技術方面要比常規能源復雜許多,涉及工程設計、設備制造、材料制造、資源評價、管理和配發等諸多領域,必須要多個領域的科研人才進行聯合,由于我國科研技術成果相對封閉,其中還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打造科研合作平臺、科研創新機制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為新能源開發的科研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2.政府政策層面的建議
(1)制定產業發展的整體布局和規劃
海洋新能源產業的開發目前處于朦朧空白期,在現實中找不到合適的參照例子,國家在這一方面的開發經驗很有限,需要借鑒其他類似產業或者有關產業發展的經驗,以避免管理上的混亂和無序的開發。從整體上看,我國要為海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做一個布局規劃——“發展怎樣的海洋新能源產業”,同時國家應將該產業納入國家的發展戰略中,提高海洋新能源產業的重要性。以當前局勢為基礎,制定產業發展的總方向、總目標。
(2)具體產業發展計劃
每個產業的發展初期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海洋新能源產業目前正處于這一階段,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世界各國都在摸索著前進。在這種局勢下,最重要的是確定發展方向和順序。制定海洋新能源產業發展戰略體系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接下來是將產業發展戰略體系具體化,體系的具體化要落實到每一個發展計劃中,并標注出重點、優先發展對象。對于一個產業的發展初期來說,有了發展計劃,就清晰了發展道路,為之后的有序發展建立了基礎。為了避免盲目參照其他國家在該產業的發展經驗,我們應該根據每個國家不同的科研水平、海洋資源分布與蘊含量來確定不同的重點發展對象,明確優先發展的產業。
(3)建設產業市場體系
放眼未來,海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勢不可擋,其產業成果也會有很大的市場競爭力。一個市場的發展離不開市場基本單元——公司的運作,其發揮的作用不可小覷。健全的市場體系是產業發展的搖籃,所以完善我國海洋新能源產業市場環境迫在眉睫。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